公 告

冯国胜、李振乾、肖月琴、葛国立、张顺元、冯成章、井福满、梁兴:

2018年2月23日,湟源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青海天成大荣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调查核实,你们于2014年开始在青海天成大荣养殖有限公司工作,青海天成大荣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时欠付你们的工资。2023年7月13日,《青海日报》刊登《青海天成大荣养殖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管理人同时通过电话、EMS邮件等方式向你们送达通知书、分配公告。至今你们未联系管理人和提供相关信息,导致管理人无法向你们分配工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之规定提存分配额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青海天成大荣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