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在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作出“四个示范”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民和县在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作出“四个示范”工作,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助力融入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迎国检工作。4月26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在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作出“四个示范”工作动员部署会。院班子成员、全院干警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海东市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会议精神、民和县融入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县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关文件精神,宣读我院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院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的各项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全县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保证,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会议要求,一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注重“四个示范”与检察履职的有机融合,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行为,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要积极探索服务少数民族群体新路径,通过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检察力量。